赵燕霞:“微中心”建设:战略要点与实施路径
发表时间:2017/06/02 15:58:02    阅读:593

  借鉴国外新城建设经验,结合京津冀区域发展现实需求,我认为“微中心”建设应抓住六个关键:

  一是明确功能定位:确定“微中心”在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应承担的特色功能

  国外发展较成功的新城,往往不是简单的居住卫星城,而是通过承接中心城市的部分特色功能而形成的。北京周边“微中心”建设,首先要明确其在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承担什么样的特色功能,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选择确定,一方面,“微中心”的提出,核心目的就是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可以从一般制造业、批发市场和物流基地、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行政办公等四类非首都功能中选择某种特色功能;另一方面,可以结合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目标,与北京共同承担“四个中心”的核心功能,如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国际交往中心功能等。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合理配置“微中心”城市功能空间布局

  “微中心”虽然承担着某种特色功能,但并不是仅仅具有这一功能,需要建设成为一个居住、产业、公共服务、生态等各类功能比较完备的城市,才能具有吸引力。国外许多新城,一般按照“职住平衡、绿色低碳”等理念,注重各类城市功能在空间上的合理布局。像伦敦米尔顿•凯恩斯新城,其居住空间与就业空间耦合式分散布局,绿色生态用地占20%左右,对人口具有吸引力,目前常住人口达到20多万。而日本筑波科学城在早期建设的时候不是特别注重公共服务的配套,导致很多科研人员在此工作,但并不定居。可以看出来,各种城市功能完善对人口的吸引力是非常强的。

  反思北京新城及周边小城镇建设,建成了很多“睡城”,这些小城镇建设主要以房地产开发为主,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配套不足,产业发展滞后,对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缺乏吸引力。未来,北京周边规划建设“微中心”,要在科学选址的基础上,按照“百年规划”要求,高标准、前瞻性编制“微中心”总体规划,引入“产城融合”、“智慧城市”、“海绵城市”、“街区制”等新理念,合理布局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将“微中心”建成我国小城市建设的精品与典范。

  三是打造特色产业:建设功能性平台,吸引特色产业要素集聚

  发展产业,创造就业机会,是国外新城实现职住相对平衡,保持区域发展活动的重要途径。比如韩国的板桥新城,它是以高科技产业为特色的新城,在高科技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打造了若干平台引导创新创业的人才集聚。比如建设京畿道“创造经济革新中心”,是韩国18个创造经济与创新中心的标杆区域,由中央政府、京畿道地方政府还有大企业集团共同打造,对创新创业的中小企业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北京周边“微中心”建设,要围绕特色功能定位,加强与北京的产业对接合作,依托功能性平台,加快产业项目集聚,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用产业支撑“微中心”发展。

  四是打通交通通道:加快市郊铁路建设,为微中心建设创造硬条件

  市郊铁路在引导和促进大都市周边新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新城虽然目标是实现“职住平衡”,但“职住平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新城在尽可能实现较高程度职住平衡的同时,与中心城区还有着紧密的联系。英国凯恩斯新城,它的人口不全部在本地就业,有三分之一的就业人口还是要去伦敦工作,同时本地就业人员中有1/3从伦敦及周边地区进入,这样的双向通勤需求必然要求有市郊铁路这种快速交通通道做支撑。国外新城规划,往往就是选择在市郊铁路、城际铁路沿线,东京周边的许多新城就是所谓的“TOD新城”,先修建轨道交通,然后来开发建设新城,如多摩新城、港北新城、千叶新城等。

  北京周边“微中心”建设,也需要有市郊铁路作支撑,建议抓紧研究北京与周边“微中心”的市郊铁路规划,在具备条件区域加快专用市郊铁路线路建设。考虑到市郊铁路规划建设的周期以及建设路由通道紧缺的问题,建议加快京津冀城际铁路建设,并研究利用京津冀城际铁路线路在北京与“微中心”之间开行市郊铁路的可行性。

  五是创新开发模式:发挥政府和市场合力,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

  在国外新城开发建设过程中,政府和社会资本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凯恩斯新城,它不仅出台了《新城法》,而且在国外土地都私有化的前提下,政府出资购买土地来交给开发公司运营,这对新城建设就是一个很大的支持。再比如尔湾新城,完全是由私人企业投资建设的,但是在开发过程中,政府也通过一些政策支持其开发建设。

  北京周边“微中心”建设,需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在微中心规划、政策制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又要加强开发模式创新,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比如重点项目PPP模式、企业主导的特色小镇整体开发模式、“政府+企业+……”开发模式等。

  六是加强政策创新:从供给侧发力,完善微中心建设的制度保障

  政府引导“微中心”建设,一方面体现在科学规划,另一方面就是政策创新。结合我们对北京周边区域调研了解到,未来政策创新应重点从土地政策、产业政策和公共服务政策三个方面来着力。土地政策方面,虽然“微中心”可以在原有城镇基础上改造或拓展,但都面临着建设用地的指标不足、耕地占补平衡等问题,需要政府给予支持;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土地政策方面的管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能全部用来房地产的开发,二是对房价高涨的管控。产业政策方面,要有一些特色化的政策支持,比如探索共建园区利益共享机制,对重大项目支持等。公共服务政策方面,要围绕“人”的需求,探索异地购买养老服务、异地医保实时结算、跨区域养老保险接续、资质互认等相关政策创新。

请您留言
感谢留言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关闭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