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中心’建设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学术研讨会”精彩观点
发表时间:2017/06/02 13:51:56    阅读:769

  2017年2月15日下午,在北京方迪经济发展研究院(简称“方迪智库”)举行的“‘微中心’建设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学术研讨会”,围绕“微中心建设与非首都功能疏解”、“微中心的选址原则与条件”、“微中心建设中的政府与市场”等重点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北京方迪经济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赵弘研究员主持研讨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等的专家学者出席研讨会,并发表了精彩观点。

  亮点一:专家呼吁加快“微中心”建设,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

  “微中心”的概念最早出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之中,纲要明确提出“沿京沪、京广、京九、京承、京张、京秦等方向铁路通道,选择若干个中小城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若干定位明确、特色鲜明、职住合一、规模适度、专业化发展的‘微中心’”,打造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集中承接地。方迪智库首席专家赵弘研究员在研讨会上指出,近几年来,京津冀三地在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面临着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北京周边区域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条件还不完备,面临快速轨道交通缺乏、公共服务落差大两块“短板”。

  方迪智库研究认为,加快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微中心”建设,对于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一方面,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时间紧、任务重,且资源有限,规划建设若干承担某种特色功能的“微中心”,能够集中力量、聚焦重点,在较短时间内补齐承接地的交通和公共服务两大短板,打造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集中承接地。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微中心”所在区域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领域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缩小与北京的发展落差,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室主任陈耀研究员在发言中指出,“微中心”主要是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核心,即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在集中疏解与分散疏解两种方式中,集中疏解对应着集中承接地和“微中心”概念,其背后是集聚经济的理论在做支撑。“微中心”就是把这一类的功能集中在某一个区域,形成特色。因而,应该先明确疏解什么、疏解到哪里去,才能考虑“微中心”的位置、规模、特色等。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孙久文教授强调了“微中心”对于人口疏解应发挥作用。他说,北京的功能疏解相对来说有规划、有顺序、有成效,但相对而言人口疏解更困难,功能疏解带动人口疏解的效果还不甚理想,建设“微中心”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容纳相当一部分疏解出去的人口。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冯奎研究员指出,京津冀出于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需要来建设“微中心”,但疏解不是简单的功能和价值在区域内转移,也不是简单的区域价值总量上的平衡,而是要通过建设“微中心”创造多元化的、更多的价值,使得区域的价值总量得到提升。“微中心”物理空间不一定大,但影响力可能非常大,可以穿越地理、行政的界限。

  亮点二:加快“微中心”建设优化首都城市功能格局

  方迪智库首席专家赵弘研究员在研讨会上指出,在中心城市周边建设“微中心”,形成分散化、多中心城市格局,是特大城市空间演变的内在规律。目前,国际上虽然没有关于“微中心”的权威概念,但是许多大都市为解决城市规模扩大与运行效率的矛盾,将某些功能分散布局到中心城外围的某些区域,形成所谓的“新城”、“卫星城”、“业务核都市”等。伦敦早在1946年掀起了“新城运动”,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新城数量已达33个,容纳了23%的城市居民,对缓解伦敦市区压力、分散城市功能起到重要作用。东京从1958年开始规划建设新宿、涩谷等7个副都心,随后又在东京都市圈内距离中心区30~70公里的周边县市建设了22个亚一个层次的“业务核都市”,比如以行政职能为主的埼玉、以养老休闲功能为特色的港北新城等。

  方迪智库研究认为,在北京周边建设“微中心”,是优化北京城市空间结构、治理“大城市病”的重要路径。北京“大城市病”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城市功能过多,带来了人口过度集聚,超出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北京城市空间布局不合理,“单中心”格局一直未能打破,城六区功能过度集中,集聚了全市60%的人口、70%的从业人员和70%的产业活动,而周边新城发展相对滞后,使得北京综合承载力有限,城市病提前爆发。

  经济日报参编部主任孙世芳研究员指出,“微中心”在优化京津冀城市结构和优化城乡结构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微中心”与卫星城、特色镇这些概念是从不同视角提出来的,在功能上有相似之处,但卫星城替代不了“微中心”,一些卫星城主要是“睡城”,发挥不了中心作用;特色小镇也替代不了“微中心”,一个“微中心”可能是几个特色小镇组成的,但特色小镇未必就能成为“微中心”。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冯奎研究员指出,“微中心”的生命力在于它创造了多元化的、更多的价值,丰富了我们对于城市各种类型中心的认识,对京津冀空间结构与形态的完善具有助推作用。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城市规划师徐辉认为,发展“微中心“应参考和借鉴国际城市周边新城的发展路径,在不同时期选择不同方向,这样才能更快地形成集聚效应,才能和整个区域有更好的契合度和联动。

  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院长陈柳钦教授表示,现在提倡建设智慧城市,“微中心”建设要体现智慧,如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芯片,根据需要被赋予不同的内涵、不同的功能。

  亮点三:“微中心”建设不能求大求全、要求特色

  方迪智库研究认为,国外大都市在建设卫星城、新城等与“微中心”类似功能区域的过程中,都很注重差异定位和特色功能,以实现有机分散中心城科教、医疗、特色产业等某些功能的作用。比如,东京的港北新城以养老休闲功能为特色,打造了亲情式“两代居”的养老新模式;筑波科学园以科技研发功能为特色,主要承接部分国立大学和研究机构转移。又如,首尔的板桥新城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聚集了SK化学、NHN、 Kakao、Nexon、TechWin等一批代表韩国技术创新水平的领先企业,被称作“韩国硅谷”。

  方迪智库首席专家赵弘研究员强调,“微中心”作为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集中承接地,不能求大、求全,要求特色。他认为,在北京周边规划建设“微中心”,要紧密围绕一般性产业、区域性批发市场等四类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现实需求,充分结合“微中心”选址区域的资源特色与优势,按照打造京津冀产业链、创新链的思路,科学选址,率先开展“微中心”先行示范区规划建设,并明确每个“微中心”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打造若干个定位明确、特色鲜明、产城融合、专业化发展的“微中心”,有效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推动京津冀协同一体化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室主任陈耀研究员认同方迪智库的观点,同时补充道,“微中心”的产业要有一定特色,但又不能太强调单一的特色,还要有一些基本的城市功能,要强调产城融合。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冯奎研究员指出,京津冀出于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需要来建设“微中心”,但疏解不是简单的功能和价值在区域内转移,也不是简单的区域价值总量上的平衡,而是要通过建设“微中心”创造多元化的、更多的价值,使得区域的价值总量得到提升。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城市规划师徐辉提出,“微中心”应该坚持高标准,点不宜太多,而是要针对某一类型的功能,有方向性、有目的性、自上而下地推动建设,要有精品特色,按照绿色城市、生态城市、森林城市、智慧城市等标准来建设。

  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院长陈柳钦教授表示,“微中心”建设要体现量、质和品三合一。“量”就是要有容量、体量,还要有余量。“质”就是功能定位的优化、产业的优化、价值的优化。“品”就是“微中心”要有品,如同一个人要有修养。要把“微中心”当做一个生命体去理解、去感悟、去操作、去实施。

  亮点四:“微中心”建设要率先补齐轨道交通、公共服务两块短板

  方迪智库研究认为,近年来,京津冀三地在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面临着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北京周边区域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条件还不完备,面临快速轨道交通缺乏、公共服务落差大两块“短板”。以市郊铁路为例,北京市郊铁路建设严重滞后,目前仅有S2线一条市郊铁路运营线路,运营里程只有107公里,而伦敦、纽约、东京等世界城市市郊铁路分别达到3650公里、3000公里和2031公里。由于承接地面临轨道交通、公共服务两大“短板”,使得不少被疏解主体处于观望状态,即使是一些主体疏解出去了,由于承接地环境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仍出现人员回流现象,未能很好地巩固疏解成果。

  方迪智库赵燕霞博士指出,加快北京周边“微中心”建设,必须遵循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率先补齐轨道交通和公共服务两大“短板”,切实提升“微中心”综合承载力,增强对非首都功能、人才及产业等资源的吸引力。一方面,构建以市郊铁路为重点的交通联络通道,为“微中心”建设提供重要基础支撑。另一方面,高品质配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与北京中心城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的对接合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城市规划师徐辉提出,京津冀地区的城镇化相对浙江来说滞后一些,河北要转型升级,天津要能级提升,北京是功能疏解,在这样的大格局下,“微中心”成为适应于一系列调整动作的结合点。

  经济日报参编部主任孙世芳研究员认为,京津冀区域是大都市和大农村并存,不只是有大城市病,还存在大农村病。因此,京津冀协同发展不仅要优化城市结构,还要优化城乡结构。

  亮点五:“微中心”建设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

  “微中心”的概念最早出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之中,纲要明确提出“沿京沪、京广、京九、京承、京张、京秦等方向铁路通道,选择若干个中小城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若干定位明确、特色鲜明、职住合一、规模适度、专业化发展的‘微中心’”。加快在北京周边规划建设若干个承担特色功能的“微中心”,是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抓手。

  方迪智库赵燕霞博士认为,在北京周边规划建设“微中心”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谋划,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积极性。既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在微中心规划、政策制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又要加强开发模式创新,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比如重点项目PPP模式、企业主导的特色小镇整体开发模式、“政府+企业+……”开发模式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室主任陈耀研究员强调政府在“微中心”建设中应主动作为。他说,过去习惯搞大城市、大项目、大产业,实际上“微”往往意味着处在弱势地位,更需要政府去关注、去支持。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冯奎研究员则认为,“微中心”建设要特别注重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从规划前期,到建设运营,都应该有社会资本的参与,以保证“微中心”的内在活力。

  经济日报参编部主任孙世芳研究员认为,“微中心”建设同样需要一个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发展过程。国内外一些成功的卫星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规划引导的,如果没有统一规划,房地产商一拥而上,重新规划和治理难度很大。“微中心”建设要有顶层设计、规划引导,不妨先搞一两个“微中心”作先行示范。

  亮点六:“微中心”如何选址?

  方迪智库研究认为,所谓“微中心”是指与大都市中心城区保持适度的空间距离,通过承担某种特色城市功能,与中心城形成功能互补、有机联系,且自身具有一定的集聚能力、能够实现职住相对平衡的区域性小城市或者功能性板块。

  方迪智库首席专家赵弘研究员指出,“微中心”建设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性要求。在北京周边规划建设“微中心”,要积极借鉴国内外类似“微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并充分结合京津冀区域发展现状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客观要求。他认为,“微中心”的选址要把握以下四条原则:

  一是与中心城保持合适的距离,避免与主城连片“摊大饼”。从国外经验看,“微中心”与中心城的距离大多在30-70公里之间,以满足“1小时通勤”需求。目前,北京中心城面积已经过大,如果“微中心”距离中心城太近,不利于为首都留下足够的生态空间;距离太远则会超过“1小时通勤圈”范围,使“微中心”缺乏吸引力。考虑到现在的铁路技术水平,可将“微中心”的选址范围适当扩展,建议在距离北京中心城40-100公里的空间范围内选址。

  二是具有便捷快速的交通通道。未来,北京周边的“微中心”建设必须有市郊铁路做支撑。但目前北京市郊铁路建设尚未真正起步,从规划、立项到施工周期又很长,很难在短期内建成。考虑到“微中心”建设的紧迫性,其选址要充分考虑备选区域现有的交通条件,主要是能够通过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等与北京中心城实现快速联系,或者属于京津冀“四纵四横一环”城际铁路规划所涉及的区域。

  三是具有集聚增量资源的空间余量。“微中心”作为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集中承接地,要有一定的空间规模,实现居住、就业、公共服务等功能协调发展。如果规模太小,像英国早期的第一代新城人口只有5万左右,城市功能不完备、缺乏吸引力,很难发展起来。而规模过大,也会给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压力,甚至可能引发“城市病”。在北京周边建设“微中心”,建议规划面积20-3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20万左右。同时,考虑到北京周边区县(市)中心城区已有一定的规模,一般人口已经达到了10-30万,不宜在原中心城基础上“摊大饼”式扩张,建议采取“双子城”模式,在距离老城一定空间范围外建设“微中心”,并严格划定生态边界。

  四是具有特色产业基础与发展潜力。“微中心”一般通过承担某种特色功能,如科技、教育、医疗或产业等功能,与中心城形成功能互补、有机联系,且在特色领域形成一定辐射力。在北京周边建设“微中心”,要优先选择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或者已经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项目的区域。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孙久文教授提出,可以参考美国社会学家提出的“邻里单元”概念来建设一些“微中心”,即从大城市中心区延伸出一些放射状的轨道交通线,围绕着轨道交通的车站,设计一些居住和工作的单元。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冯奎研究员在发言中说,“微中心”建设中存量与增量两者都要考虑,增量是新建“微中心”,存量就是发挥现有区域的“微中心”功能,比如依托现有的一些有基础的建制镇、新城新区等培育“微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城市规划师徐辉表示,“微中心”布局应更多地依托轨道交通网,以线串点形成联动发展的局面,推动区域整体城镇体系的优化。“微中心”可以新建,也可以依托既有城镇,在不同尺度和圈层的城镇都有承接各种功能的可能性,从而成长为“微中心”。

  亮点七:“微中心”建设亟待体制机制创新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微中心”是一个新概念、新事物,建设好“微中心”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体制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等方面率先探索,先行先试,真正发挥好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助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作用。

  方迪智库赵燕霞博士在研讨会上指出,“微中心”建设亟待体制机制创新。土地政策方面,虽然“微中心”可以在原有城镇基础上改造或拓展,但都面临着建设用地的指标不足、耕地占补平衡等问题,需要政府给予支持;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土地政策方面的管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能全部用来房地产的开发,二是对房价高涨的管控。产业政策方面,要有一些特色化的政策支持,比如探索共建园区利益共享机制,对重大项目支持等。公共服务政策方面,要围绕“人”的需求,探索异地购买养老服务、异地医保实时结算、跨区域养老保险接续、资质互认等相关政策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室主任陈耀研究员认为,我国有很多小城镇是建制镇的管理模式,有些新城是管委会的管理模式。微中心”的管理模式可以有一些创新,就像现在的一些园区一样,尽可能吸引民间资本来建设、管理、运营,或者形成一种自组织的社区。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城市规划师徐辉也提出,“微中心”建设倡导市场选择和市场机制,也应该形成一些政策和制度的保障,来推动一些功能疏解与集聚。这方面可以借鉴日本,在工业转移、办公空间转移、居住空间转移等方面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工业转移办法、办公空间调整的税收办法等。“微中心”开发建设应倡导PPP等社会融资模式。

请您留言
感谢留言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关闭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