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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迪:从大都市空间演变规律审视“微中心”的内涵、特征与战略意义

添加时间:2016/12/13作者:来源:人民网

  2015年国家颁布实施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坚持集中疏解与分散疏解相结合,建设集中承接地和“微中心”,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战略举措。关于什么是微中心?为什么提出微中心?微中心对于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将起到哪些重要作用?都需要学术理论界和政府实践部门进行深入研究与思考。

  一、从大都市空间演变规律认识“微中心”的内涵与形成机理

  一个城市承担的功能很多,既要保障对城市资源集聚有很强的接纳能力,也要通过城市合理的空间布局实现高效率的运营。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发展规律非常复杂,其中空间演变规律是一个重要内容。在国际上,城市布局主要有“集中式布局”、“分散式布局”、“组群式布局”等三种模式。对于一般性城市特别是小城市往往采取集中式建设布局,而当城市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或超过一定范围,城市在产业、居住、公共服务等的组织上都会面临困难,为了降低拥挤效应,克服空间规模不经济,城市部分经济活动与人口将分散到外围地区,从而形成“分散组团式”或“多中心组群式”的空间格局。

  全球许多大城市为避免功能集聚与运行效率的矛盾,都对城市空间布局进行了深入探索与实践,其基本思想是构建分散化、多中心且有机联系的空间格局。比如,伦敦早在1946年就通过了《新城法》,掀起了“新城运动”,经过30多年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建设了33个新城、卫星城,对缓解伦敦市区压力、分散城市功能起到了积极作用。20世纪50年代开始,东京为缓解城市功能过多、人口过度集聚、交通严重拥堵等城市问题,先后在东京都市圈内距离都中心区30~70公里的郊外地区建设了13座新城。80年代,东京又在周边地区建立了若干个业务核都市,分别承担行政办公、教育研发、商务会展、养老休闲等功能,进一步促进东京都市圈空间结构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目前,国际上尚没有关于“微中心”的权威概念。我们认为,这些新城、卫星城、业务核都市等分散在主城外围区域、承担了某些特色功能的小城市,实际上是与“微中心”相类似或有近似功能的概念。所谓“微中心”是指与大都市中心城区保持适度的空间距离,通过承担某种特色城市功能,与中心城形成功能互补、有机联系,且自身具有一定的集聚能力、能够实现职住相对平衡的区域性小城市。

  “微中心”一般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距离适度。“微中心”与大城市中心城区要保持适度的距离,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一般在30~70公里左右的范围内。二是规模适中。大多数“微中心”的规模一般都在20~30平方公里左右,个别规模较大的“微中心”能达到50平方公里以上。三是交通便捷。伦敦、东京等国外许多新城、业务核都市等与“微中心”相类似的区域,大多通过市郊铁路等轨道交通,实现与大都市中心城区之间高效便捷的交通联系。四是功能特色。“微中心”作为大都市分散部分城市功能的区域性小城市,往往承担着某种特色功能,如科研功能、医疗功能、教育功能等,且自身对这些特色产业和资源要素具有较强的集聚能力。

  二、加快非首都功能疏解、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迫切需要在北京周边规划建设“微中心”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沿京沪、京广、京九、京承、京张、京秦等方向铁路通道,选择若干个中小城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若干定位明确、特色鲜明、职住合一、规模适度、专业化发展的‘微中心’”。这一战略思路是在积极借鉴伦敦、东京等国际大都市空间布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现实需求而提出来的,对于加快非首都功能疏解、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从北京城市空间格局看,建设“微中心”是北京作为特大城市空间演变的内在规律要求

  一直以来,北京为摆脱“单中心”格局对城市承载力、运行效率的掣肘,不断探索“多中心”的路子,在历次总体规划中也都强调“分散集团”式的空间布局,提出了建设卫星城、新城、边缘集团等构想,明确了“多中心”的发展思路。但由于北京中心城区聚集的城市功能过多,人口增长过快,“摊大饼”式扩张的态势并未得到有效控制,而周边郊区县的卫星城、新城等也没有发挥出有序有效分散中心城区城市功能的作用。从2005-2014年十年间北京常住人口的分布情况看,全市常住人口增量主要分布在朝阳、海淀、丰台城市功能拓展区以及昌平、大兴、通州城市发展新区,占全市常住外来人口增量的85%,而怀柔、密云、延庆、平谷等远郊区县新城、卫星城对外来人口吸引力很小。因此,“单中心”的城市格局始终未能实现根本性突破,也成为北京“大城市病”提早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要真正解决北京的“大城市病”问题,必须充分把握和遵循北京作为特大城市空间结构演变的内在规律,在集中力量加快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同时,在北京周边地区规划建设若干个特色“微中心”,集中承接部分非首都功能疏解,尽快构建起“中心城-副中心-微中心”的分散化、多中心的城市空间格局。这既有利于分散中心城区部分城市功能和人口、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也有利于加快治理“大城市病”、助推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2.从京津冀协同发展看,建设“微中心”是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三地协同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迫切要求

  总书记习近平同志视察北京2.26讲话以后,北京围绕治理“大城市病”,加快推动各类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要看到,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目前集中疏解的项目有一些,但仍以分散化疏解和分散化承接为主,天津、河北的许多市县区都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点多分散,且大多数地区自身条件不具备,存在无序竞争现象,使被疏解主体难以选择。二是河北等周边地区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落差过大,尤其是交通条件、公共服务、配套环境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各类被疏解主体缺乏疏解的积极性、“动力”也不足。

  在这一现实情况下,必须处理好集中疏解与分散疏解的关系。考虑到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时间紧、任务重,且资源有限,现阶段应将集中疏解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因此,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在北京周边规划建设若干个“微中心”,能够集中力量、聚焦重点,在较短的时间内补齐河北等周边承接地的交通条件、公共服务、配套环境等短板,打造一批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集中承接地。同时,通过特色“微中心”建设,还能够进一步促进“微中心”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尽快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不断缩小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差,形成先行先试效应,为其他“微中心”建设以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小结:

  “微中心”符合大都市空间演变的内在规律,对于优化北京城市空间格局、有序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以及加快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北京周边建设“微中心”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谋划,突出功能特色,着重把握好“微中心”的选址、功能定位、发展路径、配套政策等关键问题,科学推进“微中心”建设发展,防止“一哄而上”。

  (文:北京方迪经济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