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中关村一系列颇具力度的政策出台,以先行先试政策为突破口,中关村在建设人才高地、创新中心、体改改革引领者等方面都将不断迈出新步伐。本期,本刊邀请专家对最近颁布的一组两个重要文件《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解读。
3月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等15个部委和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在中关村建设国家级人才特区,并明确了人才特区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13项支持政策以及实施步骤。
建设人才特区是贯彻国家和首都人才发展战略的战略需要,是中关村建设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建设进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时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人才是强国的根本,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2007年,人才强国战略写进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十七大报告。新时期,北京提出了建设世界城市的发展目标,人才是世界城市建设的直接推动力。《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了首都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一流、富于创新的人才队伍,确立支撑世界城市建设的人才竞争优势,成为世界一流的“人才之都”。中关村是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地,北京市“千人计划”人才85%以上在中关村;创业类“千人计划”人才占全国总数的1/7。中关村有87人入选北京市“海聚工程”,占北京市的78.4%。因而,要实现人才发展战略目标首先就要做好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是构筑我国人才发展战略高地、形成我国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选择。
中关村是中国高科技自主创新的发源地,中关村提出用10年时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带动尖端技术或高端项目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国际科技创新要素的集聚。《意见》提出创建具有国际水平的产业环境,以人才引领产业发展。全面增强产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吸附效应,促进高层次人才集群式发展。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领军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创制技术标准、攻关共性关键技术,抢占产业价值链条的高端。
整合和细化相关人才政策,强力推动国家级人才特区建设
为推动中关村人才体制机制建设,近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都提出了在中关村建设人才特区,但没有论述人才特区建设的具体内容。《意见》明确了中关村建设人才特区总体目标:从2011年到2015年,面向经海外高层次人才为代表的国家发展所特需的各类人才,建设“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中国特色人才特区。《意见》提出了人才特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实施步骤,有利于保障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中关村高度密集的科研资源为建设人才特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独特优势。中关村是我国智力最密集、高新技术产业最活跃、科技成果最丰富的地区。中关村拥有北大清华等39所高等院校、140多家市级以上科研院所、1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研发机构以及近两万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占全国三分之一。中关村丰富的智力资源为人才特区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支撑。《意见》提出集成“千人计划”、“海聚工程”和“高聚工程”的政策资源,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扶持力度,包括完善股权激励机制,进一步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人才吸引、培养、使用、流动和激励机制,发展人才的公共服务体系等。
人才特区之“特”,13项特殊政策支持人才特区建设
中关村人才特区的“特”就是要在特定的区域实行特殊的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意见》从投资、生活、资金、管理体制等方面推出了13项特殊政策。
投资方面,《意见》提出推动投资便利化,简化返程投资的有关审批手续;简化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符合政策规定,进口境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研、教学物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生活方面,《意见》从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住房、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为高层次人才解决后顾之忧。具有中国国籍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所在地的限制,直接落户北京。北京市采取建设“人才公寓”等措施,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万套定向租赁住房。
资金方面,《意见》提出为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北京市还将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以政府直接投资、出资入股、人才奖励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支持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管理体制方面,中关村的人才工作将采用更特殊的管理体制。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国家发改委等15个部委和北京市共同组成了人才特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才特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强化人才储备,树立全国人才特区建设典范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关村成功探索出一条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式自主创新道路。中关村在理念、体制、模式、管理等多方面发挥着高端聚集、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中关村探索建设人才特区是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与政策创新的需要,将在全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中起到示范作用,为全国其他地区的人才特区建设提供范例。
中关村一直是中国的人才高地,拥有大量的人才储备。目前,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70%以上,博士和硕士学历人员约12万人,科技活动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0%以上。中关村共有各类孵化器100多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多家,在孵企业数居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聚集拔尖领军人才与科技创新要素,引进国际科技创新要素,力争通过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带回一批高科技专利,造就一批高端项目,带动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建设全新的创业孵化机制。改革现有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行机制,建立从创业项目植入到转化发展的全过程服务体系。到2015年成功探索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人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才战略高地。
集聚高端人才,“海归”人才受优待
在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中,高层次“海归”人才受特别优待。中关村留学归国创新创业人员超过1.5万人,占全国近1/4,由“海归”人才创办的企业达3000多家。“海归”人才为中关村的发展和建设做了重要贡献,中关村从各方面不断完善“海归”人才的创新创业环境。中关村被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授予首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中关村还在硅谷、华盛顿、多伦多等地设立了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
《意见》提出加快引进站在国际科技与产业发展前沿的“海归”人才;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带尖端技术、项目入区,在中关村开展深化研究或成果转化;新建若干海外学人科学园,探索多种形式的科研成果孵化模式。《意见》还专门提出优化“海归”人才的发展环境,建立跟踪服务和沟通反馈机制,解决“海归”人才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可为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实施“两步走”战略,分阶段建设人才特区
人才特区建设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意见》提出,要采取“两步走”的方针。第一步是2011年至2012年,初步形成机制新、活力大、成果显著的人才特区政策体系,支持高端人才领衔创办一批高科技企业及其研发机构;基本形成高端人才聚集态势;聚集包括“海归”人才在内的3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第二步是2013年至2015年,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全面形成,国家级人才特区全面建成,聚集包括“海归”人才在内的5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人才特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将作为组织保障,负责人才特区建设组织领导和协调。
(作者单位:北京方迪经济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