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珠三角地区就以“三来一补”作为主要贸易形式,发展到今天,中国的工业实力已经受到了普遍的关注,甚至被称之为“世界的工厂”。但是,按“微笑曲线”来说,中国能够参与国际分工的部分仅仅限于相当于下额处的附加价值最低的部分,即“三来一补”承接的是国外产业价值链中的中低端,多为低投入、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高污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随着国际产业转移的深入,发达国家不仅将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转移,还将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环节即加工制造组装环节向外转移,而把上游研发和国际营销网络控制在本国,转移了“躯干”,留下了“大脑”。与当初日本以加工贸易为中心不同的是,冷战体制结束后,廉价劳动力的获取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困难,土地成本在不断上升,加之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导致能够获得的利润进一步缩小,“微笑曲线”的谷底日益加深,对外贸易越来越处于不利的地位。珠三角企业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将其参与的环节,从附加值最低的中间环节向附加值高的研发环节和销售服务环节两头延伸,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珠三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方向
(一)适时转移珠三角产业,协调泛珠区域发展
产业梯度转移理论认为,当高梯度国家或地区在某一产业上不再具有优势时,会对其产业结构进行调整,选择新的优势产业,同时将其劣势产业转移到低梯度国家或地区,以继续保持其产业的整体优势。而低梯度国家或地区则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引进相对先进的产业和技术,以“后发优势”提高产业层次与水平,从而实现产业转移方和接受方的“双赢”。20世纪50年代美国与日本之间的产业转移,60年代美国、日本与亚洲“四小龙”之间的产业转移,70年代美国、日本、亚洲“四小龙”与东盟四国之间的产业转移,以及80年代开始,广东承接港澳台的制造业转移而出现的“前店后厂”的成功分工模式,清晰地展示了这种由高到低、依次顺推的产业梯度的转移轨迹。
泛珠三角地区包括湘、桂、闽、赣、滇、黔、川、琼8省区以及香港和澳门。整体而言,泛珠三角区域内部产业发展是不平衡的,不但存在明显的梯度差异,而且资源禀赋的差异也很明显,互补性强,互利共赢点多。因此,很有必要通过产业转移和产业承接,利用各自的优势互利互补,实现多方共。赢。这是泛珠产业发展的战略,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随着珠江三角洲经济密集程度的增强,承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为珠江三角洲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产业增长极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珠三角地区应将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产业转移到泛珠三角其他省区内,以腾出空间承接与高新科技和服务业相关联的国际产业和资本,进一步提升珠江三角洲的产业结构和服务功能,加快经济国际化步伐,并以资本、技术、信息和产业链节点为纽带,辐射带动欠发达地区。泛珠三角其他省区也应取长补短,主动承接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和辐射,但要把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放在首位,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抓住机遇引进一批污染少、能耗低、技术先进、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和项目。
(二)调整珠三角产业结构,抓好产业升级
现阶段国际产业转移的动向与趋势表明,制造业转移的整体规模趋于缩小,服务业转移的规模趋于扩大。一个重要的国际经济动向还表明,在沿海产业配套能力强、现代物流发展快等新优势的吸引下,以电子、信息、汽车为主导的国外产业形成了加速向中国沿海地区转移的新态势。因此,在珠江三角洲利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适度重型化。珠三角以强大的制造业而闻名,但从全球发展趋势看,真正支撑经济增长的是与高新技术融合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即使是高科技和服务业十分发达的美国,石化、汽车、机械设备等重化产业仍是其经济增长的支柱。因此,珠三角应注意抓好产业间升级,由轻型制造业适度转向重型制造业,将造船、汽车、石化、重型机械等提到重要位置。
2.产业高级化。要重点扶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是珠三角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进行区域产业增长极重新塑造的重点。特别是应把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发展龙头,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产业全面升级。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由配弟一克拉克定理可知,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不断降低,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不断增加。在发展的总体趋势上,区域产业结构从低级向高级演进,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区域,其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越小,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越大。按照三次产业演化规律,经济服务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的一般趋势。即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即通常意义上的服务业所占的比重会逐渐上升,直至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珠三角应大力主攻生产生活服务业,包括科教文卫、信息咨询、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休闲娱乐、旅游餐饮等。
4.推动自主品牌和自主技术的培育。两头在外的经济模式决定了珠三角每年将大量的利润输出体外,要扭转这种局面,必须增强珠三角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这对促进珠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和地区间的转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珠三角产业结构优化的财政支持政策
财政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指导资源的宏观配置、产业空间的布局以及地区经济的形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产业结构不合理实质上是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政府可以利用财政政策,通过私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资源转移以及资源在公共部门内部的分配,在公共部门合理配置的基础上,促进私人部门的合理配置,达到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
(一)完善财政手段
财政的调节手段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直接干预型政策,如财政直接投资和财政补贴;一种是间接引导型政策,如政府采购和税收政策。一方面,要减少直接干预型政策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直接干预的手段往往会造成经济主体行为的扭曲,可能导致“政府失效”大于“市场失效”,由于目前财力有限,完全通过财政投资和补贴来实现对一些产业的鼓励和扶持,不能充分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用。根据“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财政投资应把重点转向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教育科技事业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另一方面,要改进间接引导型政策手段。
1.大力推行税法折旧政策。加速折旧实际上使企业享受到延期纳税的优惠,企业将原本应上缴的税金作为自己的资金使用,相当于从政府手中获得一笔无息贷款,从而起到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开发、加快机器设备更新换代的作用。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采取了加速折旧这一财政工具,帮助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例如,1981年里根上台实施的“经济复兴税法”就规定了缩短折旧的期限。将车辆的折旧年限缩短为3年,设备的折旧年限缩短为5年,公用事业财产的折旧年限缩短为10年等,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税负;英国允许新兴产业的建筑物第一年折旧50%;德国规定高新技术产业环保设备的折旧率,动产部分为50%,不动产部分为30%;法国规定,对企业用于科技研究的房屋购置或建造成本允许在投资当年计提50%。20世纪50年代,日本为了促进技术引进与技术革新,先后制定了“试验研究开发用机械特别折旧制度”、“科学技术振兴折旧制度”、“新技术投产用机械设备特别折旧制度”等几十种特别折旧制度。但目前我国税法折旧政策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采用低比率、长期限、直线性的折旧政策,无论是对企业自身发展还是对国家宏观经济的长远发展都是不利的。
2.深化税制改革。2008年,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施行,到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再度提高,汽车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再到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的扩大以及全国范围实施方案的公布,税制改革已成为受人瞩目的经济话题。今后税制改革的方向和内容还应该包括,提高资源税率,以达到对资源保护性开发的目的;加快资源税“费改税”步伐,逐步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将森林、草原、地热、名贵中药材等需要保护性开发的资源纳入征税范围;适当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使用不可再生资源、稀缺可再生资源生产的消费品以及超过国家能源消耗标准的产品,在征收资源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消费税进行双重调节,以节制对使用资源的浪费;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随着今年起向外资企业和外国人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被取消,目前内外资企业尚未统一的税收政策法规只剩下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这将是下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的重点。环境税也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税改热点,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将现行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生态环境恢复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并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在我国境内一切从事生产经营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3.完善政府采购行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需要以合理的需求结构为前提。政府采购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作用来引导市场需求方向并进而改善需求结构。政府采购是市场中最大的购买者。在发达国家,采购量达到了GDP的20%左右,这种总量足以引起市场需求方向和结构上的变化,政府通过与产业方向发展一致的大量有计划性的采购支出,客观上使得需求结构处于一种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态势。通过制定某类产品的技术水平含量或产品质量要求使得需求结构处于一种较高层次。此外,政府通过大量购买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技术、高效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科技产品,促使了企业投入更多研发费用,并加速市场在这些领域的开拓和研究,通过市场的方式来拉动科研成果转化。从市场的角度来看,这种“需求拉动”比通过增量供给式的“供给推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因此,利用政府采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优化财政投资的方向
1.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通过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加大农业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供减免税优惠等措施,重点发展优质粮食、特色园艺业、畜牧业、渔业、现代林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服务业等六大现代农业产业;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扶持一批企业到东南亚、南美、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开展战略性农业合作;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优势农产品生产、出口基地,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同时引进、吸收国际先进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和农业技术、设备、人才、资金,改造传统农业。开展粤、港、澳、台两岸四地农业合作,支持建立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提高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合作水平。
2.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增加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挖潜改造资金、节能专项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等,优先支持经国家和省认定的各类园区,尤其是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中小企业加快产业升级;重点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贷款贴息或补助,奖励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成绩显著的担保机构;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如国家最近出台的增值税转型、提高出口退税率、暂停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实转”、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新的优惠政策,同时研究出台对一些特殊行业、特殊困难企业通过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延期缴纳等措施的扶持政策。
3.投向产业结构升级中的重点环节,促进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财政政策支持科技创新的措施,如政府可以通过扩大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的立项资助等形式,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种类型的发明创造;通过财政补贴、贴息等手段激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促进企业提升科技含量和档次,推进我国产业的整体效力;通过对科研活动、新技术开发等实施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全社会对科技的投入总量。
4.促进进出口结构调整。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出口品牌建设、开拓新兴市场、加快企业“走出去”;重点扶持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等“两新”类产品的出口,实施“出口品牌带动”战略,建立激励出口产品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的扶持机制;引导广东家电、轻纺等产业的优势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和营销网络,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支持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进驻广东,扶持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实现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优化广东产业结构。
5.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财政投资教育对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教育的发展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扩张。但是,在产业结构调整时期,必须提高劳动力的知识水平,改变其知识结构,使其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因此,必须提高教育事业经费在财政中的比重,优化财政教育投资结构,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