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嘉宾:赵弘(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
记者:全国两会开幕在即,如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随着一月份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发布,北京市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已经正式出炉。您认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对于北京的城市发展而言有何重要意义?
当前,北京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期,也是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对于北京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性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全面深化改革,也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新期待的根本保障。对于北京来讲,全面深化改革还是推动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保障首都功能有效实现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也积累了许多问题,特别是人口过快集聚、交通严重拥堵、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大城市病”集中爆发,严重影响到北京发展方式转变和人民生活品质提高。这既是在我国快速城市化背景下,许多大城市发展面临的一般性、共性问题,也与首都特有的资源优势、与北京自身发展有很大关系。
北京“大城市病”问题背后的成因错综复杂,有经济问题,有规划问题,也有体制问题。经济发展是引致北京人口过快增长的核心因素,近十年北京就业人口增量占常住人口增量的65.9%。城市规划不科学、不合理,“单中心”格局未能突破,则使北京“城市病”更加尖锐化。现行财税体制、政绩考核机制等体制机制掣肘,是造成这些矛盾的最根本原因。
为了首都的可持续发展,北京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魄力来解决“大城市病”问题,要通过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五位一体”的全景式改革,构建特大城市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从根本上推动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保障首都功能有效实现。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国各地陆续给出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在您看来,北京市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具有哪些重要特点?
北京市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改革精神,确保中央改革事项不漏项,又充分体现北京特色,立足北京发展实际与阶段性特征,有的放矢,以解决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聚焦“大城市病”问题,创新特大城市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解决“大城市病”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人口、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方方面面。在人口调控方面,提出科学制定人口总量中长期调控目标,并再次强调要实施居住证制度;在治理“首堵”方面,提出完善轨道交通投入、建设、运营机制,控制机动车的使用强度;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提出健全统筹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市容环境管理的体制机制;在产业发展方面,提出研究制定与首都城市性质功能和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负面清单,强化节能、节地、节水、人口、环境、技术、安全等准入标准;等等。这一系列改革,都是围绕破解北京的“大城市病”难题,多管齐下,力争建立健全具有首都特点的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是履行国家创新中心职能,对更好地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作出制度安排。北京是我国的创新中心,《决定》专设一个部分,从三方面做出安排,以更好地发挥首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激发创新活力,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最核心的是抓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人才特区建设,打造中关村制度创新升级版,发挥好中关村的辐射带动作用,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同时提出,要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和收益分配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政策法规,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运用市场机制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向社会开放共享科技资源。
三是以“新三起来”为抓手深化农村改革,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现阶段,北京以城带乡的条件已经成熟,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成为进一步激发北京“三农”发展活力、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三起来”具体怎么实现?关键是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有序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要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促进北京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转型发展。
记者:社会各界普遍比较关注民生福祉问题。北京进一步推进改革,将对北京的民生福祉产生怎样的实质影响?
北京进一步推进改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人民呼声,许多改革举措都与民生福祉直接相关,比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等,就是针对北京“入学难”、“就医难”、“住房难”以及社会普遍面临的“就业难”等问题,通过改革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以更好地服务民生、改善民生。
关于教育改革,《决定》提出推进优质校一体化办学、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过去几年,北京在城乡接合部、新城等地区新建了65所“城乡一体化学校”,有效促进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实质性扩大。未来将继续增加城乡一体化学校数量,并鼓励增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减轻“小升初”负担;还将进一步加强市级对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要求各区县都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全市的优质教育资源达到一个更高水平。
关于医疗改革,《决定》的一个亮点是明确提出加强区域卫生资源整合,推进首都“医联体”建设。为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吃不饱”的问题,2012年开始,北京在朝阳医院、友谊医院等医院试点“医联体”服务模式,打通大医院和小医院之间的无形墙,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转至大医院”的有序诊疗模式,从而有效平衡医疗资源,减轻大医院压力,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北京出台了《北京市区域医疗联合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加速“医联体”建设,到2014年6月,每个区县至少将有一个区域医疗联合体;到2016年底前,全市医联体的数量将达到50个左右,实现全覆盖。
关于住房保障,《决定》强调健全符合首都城市发展阶段性特征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制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北京提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政策、高端有控制”的住房建设思路,采取不同方式让不同群体实现“住有所居”。按照这个思路,中低收入家庭主要靠政府提供的保障房来解决住房问题;中等收入家庭,或者说所谓“夹心层”家庭,则通过新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来解决;高收入家庭通过市场来解决。另外,北京有占总人口1/3的外来人口,其中大批外来人口从事批发零售、安保、家政服务等行业,收入普遍不高,工作流动性大,在京买房难度太大,则需要引导通过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