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 言
“总部经济”涉及21世纪区域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中的前沿的、并具有挑战性的研究领域。作为一种头脑型、知识型经济,“总部经济”维系着发展以金融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高端之所在。一般认为,“总部经济”发轫于东道国的集聚优势战略,借助于特有的优势资源禀赋,东道国可以吸引企业将总部资源在该区域集群布局,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耦合,并最终促进本区域的优势资源价值裂变和优化升级。从微观主体来看,“总部经济”的载体主要包括:各种企业、事业单位乃至于一些国际组织和政府机构的全球总部、地区总部(RHQs,Regional Headquarters)以及能够行使总部功能的办事机构,其中,跨国公司(MNCs,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在东道国设立的诸多地区总部是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载体;从产生机理来看,由于现代社会,包括人力、物流、金融和信息的交易水平已成功突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企业的中心指挥系统和附属环节及部门可以在一定的地理层面实现分离。因此,企业为获取全球优势资源,将核心总部资源转移到具有优势集聚效能的特定区域,以吸收所有可控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的能量的聚化和极化效应。这些特定区域为获取集聚优势,赢得发展红利,也会对吸引企业总部资源持积极态度,两向推动,易于双赢,这就形成了超越一般传统意义上的总部能量的最大化的经济效能扩张,及效应扩散。
当地区总部等优势资源在特定区域聚集到一定规模时,会吸引金融、人力、信息资源和其他各类优势资源的汇集,进而推动发达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金融生产力发展,最终促进东道国区域形成一定规模的金融中心。这是一个构想中的奇妙现象,但它符合实际情况吗?从全球的视角来审视金融中心演进的脉络,可以发现,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RHQs,Regional Headquarters)数量的多寡,已成为所在城市能否成为国家级及至世界级金融中心的重要因素和标志。我们知道,经济学中所谓的金融中心就是资金融通、集散和交易的中心城市(世界银行,World Bank,2003年)。通常情况下,其主要特征表现为:跨国金融机构聚集、资本流通方便自由、有相当规模的证券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金融服务业高度密集、自身是所在国或地区的工商业中心、对周边区域乃至全世界具有相当的经济辐射影响力等。因此,各种级别的金融中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经济中心功能进一步提升的结果。
一个重要的经济史实是,当英国伦敦、美国纽约、日本东京都作为“跨国公司总部之都”在全球经济中扮演过或正在扮演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它们也都扮演着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Ben Edwards(1998)在经济学家杂志上曾将三个城市称之为“资本之都”(Capitals of Capital),经济史学家Gras(1922)深入分析了作为大城市功能之一的专业化金融机构的发展,发现金融产业总是依托企业集群的形式,尤其是总部集群形式出现,并最终形成金融中心;Panditetal(2001)研究了各种企业单位的总部和地区总部在纽约、伦敦和东京等城市集聚情况,认为这些城市的金融中心地位是金融企业高度集聚的产物;Sassen(2000,2002)指出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发展,跨国公司总部和地区总部资产流动在交易量和业务水平上更加集中于国际金融中心,数据显示,至1997年末,25个城市占有了全球83%的金融资产,伦敦、纽约、东京三大金融中心持有全世界1/3的机构管理资产以及58%的全球外汇市场(Sassen,1999)。至今,纽约、伦敦和东京依然处在世界重要金融中心位置。有鉴于此,我们不禁要问,难道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和金融中心发展有一种天然的联系?如果这种联系客观存在,那么,这种联系的内生机理又是什么呢?本文以集聚优势理论作为研究切入点,围绕总部经济这一重要经济命题,着力剖析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引致的金融、信息和文化资本对金融中心发展和建设的利好影响,并对已有的国内外理论研究成果进行了筛选和综述,力图揭示总部经济、地区总部集聚与金融中心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演进的内生联系。
二 协同视角:RHQs集聚与IFC演进的理论与实践
长期以来,理论界围绕金融中心展开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研究,并已取得丰硕成果。但是,学者们对于一个值得思考的实证经济学的命题至今仍未达成共识,即:金融中心究竟是“建设”而成的,还是水到渠成而形成的?笔者认为金融中心尤其是国际金融中心(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er,IFC)的发展离不开实体经济的支持,因此,本文将研究视阈转移至当今跨国投资最主要的MNC层面,对RHQs集聚与IFC演进可能存在的联系加以考察。
(一)基于金融集群的RHQs与IFC协同研究
一些学者以Marshall(1920)、Weber(1929)、Porter(1990,1998)等的集聚理论为基础,将金融产业集聚的主要原因归结于以下经济因素:外部经济、规模经济、集聚经济和交易成本。比如,迈克尔·波特(Michael. E. Porter)在他的著作《国家竞争优势》(1998)一书中用他的钻石理论和集群理论进行了初步分析,他指出要慎选总部,即:企业应该在一国之中慎选地点从事各项活动与设立总部。他认为在国际金融中心所在地聚集了挑剔的客户、重要的供货商、各式竞争对手,可以使该产业群内的关系更密切、也更顺畅。波特认为,“选择区域总部,必须把握设立区域总部的基本出发点,就是必须便于企业管理”。因此,跨国公司在企业易获取竞争优势的IFC所在地,通过设立地区总部,强化其结构和功能,在聚集了挑剔的客户、重要的供货商、各式竞争对手等诸多要素的地点进行经营运作,以便再造其价值链的各个环节,进而取得竞争优势;又如,在金融产业集群生成动因的理论依据方面,Kindleerger(1974)认为是规模经济使得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选择一个特定的区位,来安置自身的总部等指挥信息系统,调配金融资源的优化模式;再如,Naresh和Gary(2003)基于金融深化理论的视角,在Swan(1998)提出的集权生命周期的基础上,给出了一个金融服务业集群演化经济学解,他们认为金融服务业集群是动态发展的,金融服务业发展存在一个“临界点”,在到达临界点之前,金融服务业集群产生的积极效果不断凸现,到达临界点时达到成熟,此时,集群内的拥挤和竞争现象会加剧,集群内企业的进入和成长速度会降低,最终会导致集群的衰落。而金融服务业成长与衰落受供给与需求两方面的作用(见表1)。
表1 金融服务业成长和衰落的影响因素
| 需求方面 | 供给方面 |
集群成长 | 企业临近顾客的益处 | 集群的知识外溢 |
顾客降低搜寻成本的益处 | 专业化投入的益处 |
信息外部经济 | 基础设施利益 |
| 集群内企业间良性的相互激励 |
集群衰落 | 市场的拥挤和过度竞争 | 供应市场的拥挤和过度竞争 |
技术中断 | 垄断或高度集中化 |
客户口味和偏好的改变 | 一成不变的基础设施 |
| 强制的商会 |
资料来源:Naresh R Pandit,Gary Cook,The benefits of Industrial Clustering:insights from the financial services industry at three locations,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Marketing,2003
(二)基于信息资源的RHQs与IFC协同研究
地区总部作为跨国公司设在国外的重要决策和管理部门,为减少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需要以大量的信息为依据尽可能准确地把握国外的经济,政治形势及其变化趋势。很显然,其区位要倾向于大量产生高度的,多样化信息的信息集聚源——IFC。比如,Williams(1967)、Parks(1969)、Dymsza(1972)、Business International(1989)的早期研究主要集中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MNCs在欧洲国际金融中心伦敦设立RHQs的案例分析上。Morrison 和 Roth (1992) 指出,地区总部与域内子公司,母国总公司之间的日常联系,主要靠信息交换来实现。这些信息不仅交换量大,而且又多为跨国的国际交换,因而对信息通信手段的要求很高;又如,Gehrig(1998)根据证券的流动性及其信息敏感程度研究企业的金融资本活动,认为对信息较为敏感的金融交易更可能集中在信息集中与交流充分的中心地区,同时由于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与交易限制的放宽使得金融资产交易成本下降,偏好于中心地区,从而形成金融中心;再如,Bartlett和Ghoshal(1989)、Mitsubishi Research Institute(1992)、Lasserre(1996)、Takahashi (1998)和Fujino(1999)进一步指出,IFC可以很好地发挥RHQs的功能,IFC提供的便捷的信息、网络可以大大节约公司总部与制造加工基地分离导致的空间成本,进而有力地吸引银行、集团公司以及地区总部的落户。事实上,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带来的信息资源的集聚与扩散往往是同时进行的,但两个方向上流动的要素禀赋却是不同的。其中,集聚性资源大多是优质、高端、具有成长潜力和竞争力的产业前沿的要素,而扩散性的资源往往是一些处于成熟期向衰退期转化过程中的要素,表现为资源的“溢出”。信息资源集聚、扩散的结果通常就形成了核心区域、附属区域、边缘区域等梯队形的结构(见图1),而国际金融中心往往处在核心区域。
(三)基于功能选择的RHQs与IFC协同研究
Yasumuro(1992)分析指出在国际金融中心设立的RHQ远不只是一个联络处,一个地区办公室,一个总部销售和金融辅助机构,或者是一个控股公司,在RHQ和其他辅助的形式之间的微妙区别需要澄清。
Takahashi(1998)研究指出总部是组织的核心和一个地方,在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可以增强管理能力,使得战略性决定可以被指定或实施;Yasumuro(1992)认为RHQs要求为实现在子公司上方自由运用权力,就必须要使得RHQs所在地拥有相当大的信息处理能力,国际金融中心无疑是首选之地;Tatsuo Mori (1998)也持同样观点,他指出如果RHQs所在地不是国际金融中心, RHQ可能没有足够的地位和权威来迫使子公司履行决定;Tatsuo Mori(2002)进一步指出跨国公司(MNCs)的长期期望是让RHQs在地区层面上成为一个管理中心;Lehrer and Asakawa(1999)指出自从1990年以来,日本跨国公司一直在北美洲,欧洲和南亚建立地区总部,但由于缺乏国际金融中心的配合,并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日本的MNCs 期望在未来的上海这样的国际金融中心设立的RHQs 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
(四)基于创造能力的RHQs与IFC协同研究
能动性研究是经济哲学的重要体现,Hover(1937)首次将集聚经济分解为内部规模经济、地方化经济和城市化经济,突出了各参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引入了东道国发展战略创新模式;Scott(1983,1988)应用资本主义发展的宏观经济理论探讨当代生产的空间组织的变化,突出的是与“福特主义的危机”相联系;Lundvall(1992)从新熊彼特主义的观点出发,将创新、技术变化与经济增长和贸易分析结合起来,运用16个国家152个城市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进一步研究产业集聚的创新体系。以上这些研究成果从侧面印证了总部经济理论具有的严密的数理逻辑。如果说外国学者的研究偏重于主观意志和战略研究的话,那么我国学者则将视角集中在基于意志动机论的反需求函数的理论上,他们主要醉心于研究如何吸引跨国公司建立地区总部、如何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营造总部经济;郭万达(2003)认为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构建全球制造中心是成就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条件;付晓东(2003)指出随着跨国企业的地区总部(管理机构、研发机构、营销中心、核算中心等)在一个城市集聚,通过其自身的管理、业务活动,会产生各种良性反馈效应,从而促使更多的跨国公司建立地区总部;潘英丽(2004)则认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吸引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总部,推广营销方式,是一个水平式、交流式的现象。总部经济发展与金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联动的,可以用如下简单的循环系列概括它们的关系:发达的金融产业→强劲的总部吸引力→发达的总部经济→更加发达的金融产业。这显然是一个理想的循环系统,也就是说总部经济发展与国际金融中心优化升级是良性互动的。此时政府所要做的就是维持传递渠道的畅通,或通过实施“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策略加速环节的前后连接进度。
三 互动机理:RHQs集聚与IFC演进的内生规律
端详企业的内部运行实务,不难鉴阅,地区总部业务的顺利开展需要一系列企业服务业的支持,尤其当地区总部规模较小时,对外部的企业服务业有较深的依赖。地区总部业务目的就是如何寻找和创造企业的竞争优势,其核心思想就在于如何延伸价值链,创造和提供更多的顾客让渡价值。一般包括市场调研、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出口、进口、批发、零售和售后服务等众多环节。因此,东道国城市金融、证券、保险业、房地产业、广告业、市场调查、咨询业、会计、法律服务以及信息服务业的发育状况及其国际化水平成为跨国公司选择地区总部区位时考虑的重要因素。
反观IFC的专业化服务支撑体系,则覆盖金融、保险、会展、商贸、航运、物流、旅游、法律、教育培训、中介咨询、公关、电子信息网络等诸多领域,这些服务正是RHQs企业运作所需要的战略资源,大量的地区总部企业一旦在IFC形成集聚,这就会产生外部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最终体现在企业运营成本的节约。由于外部规模经济,总部在地域上集中,可以共享当地的辅助设施、共同的基础设施与服务、高端的人力资源供给等,这样带来成本的节约。由此周而复始,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IFC之间就会出现为获得包括知识、信息、资金以及利润等经济要素流动而发生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因此,跨国公司为了优化价值链和产业链,就有必要选择将地区总部设在IFC;同时,随着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实现,一旦形成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群,伴随着大量金融、贸易业务的开展,又会进一步提高IFC城市经济效益与经济实力,以此为发端,RHQs集聚和IFC演进就表现出明显的协同性,即:
(一)IFC演进促进RHQs运作
IFC提供最为发达和高效的金融专业化的发展,降低了跨国公司整个供应链的生产成本,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协调资金管理的难度,改善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相应的管理成本与收益状况,从而有利于跨国公司实现全球竞争优势。在IFC,通过产业空间集聚为创新提供了更多容易捕捉的机会,RHQs能够更方便地调动资金、制定转移价格,促进技术进步,增强产业间、组织间以及产业与组织间的其运作能力。可以认为,RHQs集聚IFC直接反映着资本国际化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客观要求。因此,选择良好的IFC金融支持体系,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运转操作及功能发挥的必要条件之一。
表2 IFC金融体系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影响
功能 | 作用 | 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影响 |
风险管理 | 集聚风险,交易风险、规避风险 | 减少信息成本、交易成本,促进技术进步 |
信息提示 | 获取信息、发布信息、评估信息 | 减少信息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技术进步 |
公司治理 | 监督经理人 | 减少信息成本、监督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
集聚储蓄 | 集聚闲散资金,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 | 聚集生产要素,减少信息成本、交易成本,推动技术创新 |
便利交换 | 提供交换媒介 | 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专业化分工 |
资料来源:平新乔:《中国的市场中介服务业》,www.ccer.pku.edu.cn/workng paper,经作者整理
(二)RHQs集聚促进IFC的演进
作为服务型企业的金融业对实体产业有巨大的依存性。作为第三产业的金融业主要的职能就是为其他产业,特别是实体型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因此,金融业也可以称为伴生型产业或寄生型产业。后工业社会实体型产业的价值链条发生了地域上的分离,以RHQs为代表的系统性实体型企业的管理、研发、营销价值链环节向大城市或特大型城市中心集聚,可以带动整个生产加工等价值链环节。
由于执行实体型企业管理、研发、营销等价值链环节的总部具有资金控制、财务结算、资本运作和融资等职能,因此,它需要由专业的金融机构为它提供金融服务,由此产生出巨大的金融服务需求,结果是二者的双生共赢(见图3)。由此可见,RHQ出于企业发展战略考虑,往往会选择IFC作为运作地点,由于国际上IFC的稀缺性,因此,这些RHQ往往会在IFC或者类似于IFC的中心城市集聚。当RHQ集中达到一定规模时,就会对所在城市形成辐射和拉动作用,并进一步提升这些城市的国际金融地位。这一过程可以描述为:跨国公司获利动机→价值链管理→金融集群效应→地区总部集聚→IFC实力提升→进一步吸引地区总部集聚。
四 来自上海的实证研究:RHQs集聚与IFC演进
由以上分析可见,RHQs集聚与IFC演进具有一定协同性。大多数的跨国金融机构都采取“客户跟随原则”设立分支机构。因此,能否争取到高端客户资源——主要是跨国公司、跨国金融集团总部(或地区总部)的落户对金融资源凝聚力的提升至关重要。当前,如何创造条件符合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战略愿望?如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现实选择?已经成为我国部分有条件的大城市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现实课题。根据统计,截至2004 年底,入驻香港的跨国公司达到3600 多家,其中地区总部达到了1098 家。在2006年,来港设机构的海外公司数量已达到了创纪录的1200家。截至目前,已有3900多家跨国公司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或办事处,香港的跨国公司的数量在整个亚太地区高居榜首。[9]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的调查分析结果表明[10]: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影响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选址主要决定因素在于人才、金融、科技、交通、通信等软件技术的构建。以我国上海为例,现阶段的上海无疑已初步具备了这些条件。比如,金融业已经成为上海最大的支柱产业之一。从1995年以来金融保险业GDP贡献已经连续12年稳稳地站在10%以上。上海自2002年出台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专门政策以来,在吸引更多跨国公司设立总部的同时,积极推动投资性公司向国家级地区总部升级,总部经济日益活跃。截至2007年底,上海外资总部经济项目达到593家,其中国家级地区总部16家,上海已成为国内拥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最多的城市之一。2007年上海共认定30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并有15家投资性公司获得商务部批准,其中5家为2007年度世界500强企业。[11]这些行业涉及汽车、电子、化工、医药、IT、物流、餐饮、投资等十多个行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表现出较强的互补性和连动性。但不容忽视的一点是与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相比差距依然很大。上海必须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以有效带动各类资源的集聚。
就全球化比较角度而言,上海是否就是真的是国际金融中心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选择的“不二之地”呢?笔者发现,虽然经过20多年的长足发展,就建设IFC、吸引RHQs而言,上海在诸多方面虽已具备较强的基础,但与香港、新加坡等发达地区或国家相比,还存在诸多的差距。
(一)金融软实力尚缺,竞争优势未能很好的体现
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工商城市,但与国际公认的综合型金融中心(如纽约、伦敦)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以反映金融积聚能力的金融机构数和对外开放程度的外汇交易两个指标为例,对方不仅机构数量多,资产总量大、资产质量优,而且对外开放程度高(见表3)。表3显示出上海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在机构数量与外汇交易方面的差异。表中可以看出,纽约、伦敦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银行,在那里开设分行、代表处、代理处和子公司(Branch,Representative Office, Agency, Subsidiary)。无论是数量规模还是交易种类,上海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都有较大差距。
表3 世界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银行业和外汇交易情况比较(2006)
项目 | 纽约 | 伦敦 | 新加坡 | 香港 | 上海 |
银 行 业 | 银行总数(家) | - | 686 | 292 | 361 | 138 |
银行总资产(10亿$) | 1,683.4 | 2536.2 | 220.4 | 735.7 | 127.24 |
外国银行数(家) | 228 | 307 | 169 | 296 | 120 |
外国银行总资产(10亿$) | 976.1 | - | - | - | 17.43 |
日 外 汇 交 易 | 成交总额(百万$) | 287,389 | 591,163 | 112,820 | 80,008 | 300 |
占世界比(%) | 15.4 | 31.7 | 6.1 | 4.3 | 0.2 |
世界排名 | 2 | 1 | 4 | 6 | - |
现货交易 | 103,505 | 151,396 | 34,479 | 18,968 | 300 |
互换交易 | 114,294 | 300,336 | 57,687 | 43,991 | N.A |
远期交易 | 35,852 | 52,698 | 8,449 | 3,864 | N.A |
资料来源: 转引自《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课题
(二)金融开放度不足,不利于MNCs全球价值链再造
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最重要标志之一,是要有一个开放的国际性的交易量庞大的外汇市场。金融中心所在城市的外汇市场,是货币自由兑换机制的运行枢纽。与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标准相比,上海的金融市场仍很脆弱。首先,上海的金融市场不仅没有衍生金融工具市场,而且有些市场尚未发育,比如再保险市场、黄金市场、资本市场、第二、三板市场以及公开业务市场,而且有相当一部分的现有市场如票据贴现市场和住房抵押市场融资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此外,上海目前尚缺乏大批合格的金融监管人才,而且,中国金融市场道德水准较低、信用机制意识薄弱,金融道德风险较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综合服务业体系尚未形成,人才瓶颈尚存,无法适应MNCs结构跟进战略的需要
虽然上海近几年产业结构比重中,第三产业比重曾超过50%,增长率亦较高,但就业比重和占GDP比重仅接近香港1981年的水平。而且,到目前为止上海还未形成门类齐全的综合服务业体系。同时,上海需要加快国际金融软件工程的建设速度,整合上海的金融人才教育和培训资源,疏导金融人才的流通渠道,采取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办法,使金融复合型人才的国际化水平得到较快提高。跨国公司通常推行属地化雇工政策,需要所在地能够提供各类高级人才,特别是经营管理人才。上海虽说人力资源比较丰富,但是集专业、外语、商务、管理知识于一身的高层次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还十分匮乏。
五 相关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对效应的实证分析,可以发现上海加速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总部经济的确是任重而道远。上海要积极发挥现有优势,通过收购、兼并、增资、重组的方式,尽快构建若干家上海本土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开拓新的业务和市场,提高上海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上海要抓住当前国际金融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创造各种优惠条件,加快集聚全球金融机构,不断扩大金融业的规模;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者的融资渠道。加强与其他地区民间金融机构联系,使一批民营金融机构总部聚集上海;要构筑E-CBD服务平台。[12]上海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营造建设总部经济的优良环境,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集聚内外优势资源,建立国际接轨氛围
主动挖掘、吸引、管理、配置优势资源,以及对退化资源的处理。“近程”集聚指的是区域经济体积极的挖掘、利用和整合积累内部及邻近区域资源,而“远程”集聚则是破除地理的限制,积极从较远的国家或外部地区集聚优势资源。通过这些手段,便可以实现国家集聚环的补缺和扩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激励。要尽可能在政策、法律、法规等诸多方面与国际接轨,对违背WTO规则或与国际惯例存在较大冲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修改和完善,要处理好内外协调发展的关系。但是,在我国目前的金融及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约束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这一职能难以实现。因此,首先,要授予地区总部直接进行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配功能;其次,拟通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向境外子公司贷款。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从境外借款余额大于向境外提供贷款的前提下,经人民银行及外汇管理局批准,允许其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范围内,向境外提供贷款,从而实现跨境的资源配置。
(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必要税收支持
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与加速总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企业总部作为重要的经济资源很容易引起区域之间的争夺。不可否认,这种争夺是市场条件下不同利益主体的正常表现,限定在一定程度内是有益的。但是,从发展总部经济的全局来看,过分的争夺容易造成稀缺经济资源的浪费和经济利益的流失。因此,为避免此种不良影响,国家应进一步完善GDP统计、税收上缴等制度,实施有利于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与加速总部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规范和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单位投资、建设、运行和管理。避免区域对总部资源的争夺,实现总部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配置。积极完善国家公共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向企业和社会的开放程度。
(三)构建人才吸引模式,完善软硬环境建设
必须按照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与加速总部经济发展思路,加快培养和引进国际化高级专业人才。高级专业管理人才是跨国公司总部选址中最具决定性因素之一,对实施全球战略的跨国公司总部来说,是确保高效的协同管理的必要条件。在供应适合于跨国公司总部所需高级人力资源方面,我国尚有明显的差距。为弥补这一不足,我国要加倍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教育投资;要加速国际招聘,广纳海内外专业人才,同时要推进与跨国公司人才部门的联合培训。
(四)转变政府经济职能,加强制度管理建设
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与加速总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对自身的职能进行准确定位,政府发挥的作用只能是引导而非主导,政府要做的是作好企业竞技的“裁判员”,而非“运动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此,必须继续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加强综合管理调控职能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构建新型财政税收管理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城市管理和经济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
综上所述,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并成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聚集地意义非凡,可以极大地影响东道主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本文认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作为基本的经济单位,可以在金融集聚地区通过合作性竞争,取得双赢多赢的效果。最终,在收益递增的基础上,做到优势创新与增值裂变,大幅度提高各种经济体的综合竞争能力,实现本体经济和合作体经济的高质量跨越发展。我们相信,随着进一步改革与开放的深入,中国所面临的挑战一定会得到彻底的解决,那时以北京、上海和香港等为代表的中国中心城市一定会成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聚集的首选地,并将充分发挥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应有功能。
文章摘自 《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报告2008-2009》